索赔450万元!富德产险遭原总经理起诉 此前高层罕见集体被免职******
中新经纬2月3日电 (李自曼 魏薇) 1月30日,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富德产险)发布了2022年第4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据报告显示,在未决的重大诉讼中,有一起诉讼方为罗桂友的劳动人事争议,诉讼标的金额、估计损失金额均为450.25万元。
罗桂友曾任富德产险总经理。2022年6月,富德产险发布公告称,免去龚志洁富德产险董事、董事长职务,免去罗桂友富德产险董事、总经理的职务。彼时,将帅同时被免的消息震动业内。
对于上述劳动人事争议、公司将帅同时被免的具体原因以及其他业务经营方面的问题,中新经纬联系富德产险。富德产险表示,由于公司目前一些安排暂未确定,暂时无法接受采访。
450万或系2倍赔偿
董事长、总经理、总精算师皆空缺
2022年6月21日,富德产险连发3则重大事项临时信息披露,决定免去龚志洁董事、 董事长职务,免去罗桂友董事、总经理职务。
将帅同期被免职的情况在保险行业并不多见。公开资料显示,罗桂友自2015年6月担任富德产险董事、总经理,在富德产险任职已有7年。
据富德产险2022年第4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在未决的重大诉讼一项中,有一起诉讼方为罗桂友的劳动人事争议,诉讼标的金额、估计损失金额均为450.25万元。
450多万的赔偿金如何得来?是否合理?
北京升才律师事务所律师闫晓玲对中新经纬表示,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者出现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形,单位可以单方辞退劳动者并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除第三十九条之外的情形,除非是劳动者自愿申请离职,单位无论是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还是提前30日通知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都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闫晓玲表示,如果单位没有按照上述事实或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向劳动者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本案中被辞退员工属于高管,若在公司任职7年,薪资比较高的话,计算补偿金或赔偿金及其他损失,金额计算虽达450万,但能否得到支持则需要经过庭审举证、质证看劳动者、单位是否存在上述过失的法定情形,以及损失证据是否充分,具体结果有待裁决。
有业内消息称,2022年6月,富德产险实际免职了三位高管,除了龚志洁和罗桂友,富德产险原副总经理、精算负责人朱君平也在被免职之列。三位高管被免职的背后原因或系踩雷信用保险业务。
根据相关资料显示,富德产险在2018年7月至2020年5月,开展银河国际融资性保证险业务时存在未严格执行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和费率情况,涉及保费金额1573.73万元,朱君平是对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对于上述情况,中新经纬向富德产险核实。富德产险表示,由于公司目前一些安排暂未确定,暂时无法接受采访。
在多名高管被免职后,富德产险于2022年6月召开股东大会,并明确了公司临时负责人为李春彦。不过根据富德产险2022年第4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李春彦已不在其披露的高管信息之列,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总精算师皆为空缺状态,董事、监事一栏各三人。
连年亏损,信保业务遗患待解
人事变动的背后,富德产险经营业绩并不乐观。
根据富德产险2022年第4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2022年4个季度,富德产险累计实现保险业收入11.03亿元,同比下降56.12%;净利润亏损约2亿元,较去年同期亏损扩大约1.76亿元;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359.86%,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366.12%;本年度综合成本率达到131.43%。
公开资料显示,富德产险成立于2012年5月,注册资本为35亿元。从业绩表现来看,该公司长时间处于亏损状态,成立以来仅2015年、2017年实现净利润为正,其余年份皆为亏损状态。近五年,2018年至2022年,富德产险累计亏损约12.56亿元。
从业务发展看,2015年,富德产险着力发展信用保证保险,使得这一险种迅速跻身该公司第二大险种。此后,该公司保费规模在一段时间内出现持续增长。随着信用保证保险风险暴露,富德产险业绩开始下滑。
2019年,富德产险保证保险保费收入规模缩减至0.56亿元,退居为该公司第四大险种,承保亏损6.39亿元,成为富德产险亏损最严重的险种并招致一系列投诉。2019年也成为目前富德产险亏损最为严重的年份,净利润为-6.68亿元。
天眼查平台显示,截至2月3日发稿前,富德产险保证保险的合同纠纷案件多达2418件,成为该公司被投诉最多的险种。
截至目前,富德产险多款保证险已被停售,但其历史遗留问题仍待解决。
富德产险在其2022年第4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提到公司现阶段可能面临的风险时指出,保险风险方面,主要是存量信保业务和延保业务的保险责任。
(文中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2022年12月份70城中 近八成新房售价环比下降******
本报记者 孟 珂
1月16日,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去年12月份,70个大中城市中商品住宅销售价格下降城市个数有所增加,各线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持平或下降,一线城市同比上涨、二三线城市同比下降。
从环比看,去年12月份,70个大中城市中,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下降城市有55个,比11月份增加4个;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下降城市有63个,比11月份增加1个。
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房价下跌城市增加,当下楼市供给需求两端表现仍然偏弱。“三支箭”落地需要推进,特别是商品房销售还较为低迷,开发商资金链依旧紧张,降价促销是房企不得不为的选择。
具体来看,去年12月份,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由11月份下降0.2%转为持平。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下降0.5%,降幅比11月份扩大0.1个百分点。其中,北京、上海新房价格分别环比上涨0.2%、0.4%,广州、深圳新房价格分别环比下降0.4%、0.3%;二手房方面,北上广深价格均环比下降,降幅分别为0.4%、0.5%、0.6%、0.5%。
此外,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下降0.3%,降幅比11月份扩大0.1个百分点;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下降0.4%,降幅与11月份相同。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下降0.3%,降幅与11月份相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下降0.4%,降幅比11月份收窄0.1个百分点。
从同比看,去年12月份,70个大中城市中,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下降城市有53个,比11月份增加2个;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下降城市有64个,个数与11月份相同。
去年12月份,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上涨2.5%,涨幅与11月份相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上涨0.6%,涨幅比11月份回落0.6个百分点。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下降1.1%,降幅比11月份收窄0.1个百分点;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下降3.2%,降幅与11月份相同。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同比分别下降3.9%和4.8%,降幅均与11月份相同。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在多重因素影响下,去年标杆房企销售萎缩,土地市场流标持续,购房者信心不足,整体楼市持续低迷。
值得关注的是,1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发布消息称,近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建立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的通知》,决定建立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机制。
据中指研究院监测显示,截至1月11日,年内已有22个省市发布22条楼市宽松政策,主要涉及优化限购政策、降低首付比例、提高公积金额度、发放购房补贴、优化预售资金监管等方面。
例如:1月5日,据乌鲁木齐市房产局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新疆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发展的22条措施》中提到,2023年首次购买本市辖区范围内,面积130平方米(含)以内新建商品住房的,按税法规定缴纳契税并取得税务部门开具的契税完税凭证的纳税人,契税金额的50%由财政资金给予补贴。
1月9日,东莞市住建局更新“莞e认购”小程序中的温馨提示内容,并对“关于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进行了调整。其中,对首次购买住房且无房无贷的居民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利率下限为LPR-20BP(即4.1%)。
展望后市,李宇嘉表示,近期政策全面发力,刚需不断释放,楼市预期向好。预计2023年二季度热点城市交易量将逐步企稳并缓慢回升,有望在下半年带动都市圈周围城市好转。(证券日报)